公司不能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情形有什么?
1.公司股东或企业投资人中有法人单位的;
2.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明确规定企业注销前应当报经批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
3.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4.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示企业存在股权质押、股权冻结、股权纠纷、动产抵押、被相关部门处罚未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登记机关收到其它不宜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警示、投诉、举报、信访等信息的;
5.企业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备案分支机构未注销完毕的;
6.**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企业;
7.企业进入诉讼、复议或者仲裁程序等情形的;
8.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其他情形。
小公司不开了需要注销吗?
注册的公司如果不经营了,应当及时去办理注销。如果不注销,会形成欠缴税款、滞纳金,由此还会产生罚款。
根据《*共和国公**》百八十四条、百八十五条、百八十六条、百八十七条、百八十八条、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的效果是什么?
解散是否导致公**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1、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我国未作规定。日本准予自愿解散的公司,在清算结束前经股东大会决议而恢复。德国亦然。
公司注销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