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不开了需要注销吗?
注册的公司如果不经营了,应当及时去办理注销。如果不注销,会形成欠缴税款、滞纳金,由此还会产生罚款。
根据《*共和国公**》百八十四条、百八十五条、百八十六条、百八十七条、百八十八条、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一般解散的原因是什么?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公司不能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情形有什么?
1.公司股东或企业投资人中有法人单位的;
2.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明确规定企业注销前应当报经批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
3.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4.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示企业存在股权质押、股权冻结、股权纠纷、动产抵押、被相关部门处罚未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登记机关收到其它不宜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警示、投诉、举报、信访等信息的;
5.企业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备案分支机构未注销完毕的;
6.**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企业;
7.企业进入诉讼、复议或者仲裁程序等情形的;
8.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其他情形。
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