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不善原材料损失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责任人赔偿)
管理费用(扣除应由他人承担的赔款后的一般经营损失或管理不善)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登记存货的盘亏、毁损金额及盘盈的转销金额,贷方登记存货的盘盈金额及盘亏的转销金额。企业清查的各种存货损溢,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存货清查发生盘盈和盘亏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核算时分两步:
一,批准前调整为账实相符,即将账按实物数量进行调整;
二,批准后按规定结转处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