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需要什么?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法人签名、盖章)
2.*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人签名、盖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 签字、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登记审核表
7. 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以下按情况提交:
1.房产证明及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协议)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变更) 签字、盖章
3.股东出资信息表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 签字、盖章
4.股权赠送(转让)协议 赠送的需直系亲属证明,否则需到税务交税
5.关系证明
6.报告(注册资本变更、减少注册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并签字盖章)
7.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交前置许可复印件
8.变更事项涉及需报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签字、盖章
9.新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转让)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需要向哪个机关进行申请?
1.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的住所跨了不同的辖区的,那么需要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受理的,原来的登记机关需要把存有的该单位的登记资料送给迁入地的机关。
2.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了转让继承,投资人发生了变化。投资人可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提交文件资料,申请变更登记。如果独资企业出资方式发生了改变,要申请变更登记的话,可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公司变更有什么基本要求?
《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股东变更程序:
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生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和履行自己的义务。